課程總覽‧All Courses
重劃土地徵收政策法規 / 第 1/1 頁,共計 8 筆資料 上一頁下一頁
【重劃土地徵收政策法規】 2018-用地取得專班-土地徵收、協議價購、徵收補償異議 (Y20181214B)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目標效益

      為協助機關辦理用地取得,本專班剖析:如何辦理用地取得、有哪些應注意事項、土地價購與徵收、如何決定補償價格、徵收補償異議案例、…等實務議題,適合擬訂計畫機關、用地取得機關、需求機關、相關業務公司,踴躍薦派與參訓。

 

 


【重劃土地徵收政策法規】 2017-土地徵收-用地取得、協議價購、徵收補償異議 (Y20170720B)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目標效益

      擬定計畫之機關每三年內或五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視實際情形分期分區辦理全面或部分(專案)通盤檢討,但已屆滿計畫年限或二十五年者,應全面通盤檢討。
      為協助機關瞭解「通盤檢討、用地變更、用地取得」,爰開辦本專班。培訓內容包含: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公共設施用地通盤檢討、個案變更、變更審議、變更案例、土地徵收、用地取得、如何決定補償價格、徵收補償異議案例、…等實務議題,適合擬訂計畫機關、用地取得機關、需求機關、相關業務顧問公司,踴躍薦派與參訓。


【重劃土地徵收政策法規】 2016-【土地利用E】土地徵收與補償價格異議 (Y20160805B)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參訓效益】

     因應「國土計畫法」於今年度五月一日正式施行,現行國土空間規劃及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將有重大變革,由各級主管機關擬定「國土計畫」,劃設「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等4種功能分區,將土地資源做最適當的配置。
      依據「國土計畫法」,該法施行後2年內,中央應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施行後4年內,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施行後6年內,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公告「國土功能分區」。
      本土地政策時事議題專班,將解析:「國土計畫法對不動產與土地利用之影響」、「國土計畫法使用許可制度」、「施行後之開發許可轉變」、「使用分區變更與土地變更編定」、「住宅社區及工業區變更案例」、「土地徵收補償」、「協議價購及補償異議」…等,透過實務解說、個案分析與面對面討論的方式,有助於相關業務之公務機關、鄉鎮區公所、顧問公司同仁提升業務職能,因應法規修正研擬對策、釐清使用分區變更、土地變更編定、徵收補償價格異議等,有效運用於工作實務中,歡迎踴躍參訓。

 


【重劃土地徵收政策法規】 2013-【 活化資產永續財政L 】市地重劃、徵收、區段徵收暨協議價購與徵收補償 (Y20131220B)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內政部於今年十月廿四日部務會議通過「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3及第42條修正草案,增訂都市計畫法定容積放寬建築容積額度之總量累計上限,新制將於民104年7月1日施行。

  民104年將進入容積總量上限時代,本課程非常難得地為您邀請【內政部營建署主管容積獎勵與容積移轉業務單位、台北市市有財產審議委員會委員、資深估價師、資深建築師、資深會計師、資深律師、資深不動產企劃總監】組成超強師資,廿四小時完整剖析土地政策時事議題 : 市地重劃、徵收、區段徵收、協議價購、徵收補償、最新容積獎勵與容積移轉政策與未來發展、古蹟歷史建築及私有未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容積移轉、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公設保留地解編、折繳代金、道路地容移、容移價值估算、容移契約、容移交易所得、佣金、稅負、容移爭議、民事行政法院判決……等,獻給「洞燭先機」的您!

【重劃土地徵收政策法規】 2013-【高雄班】土地取得-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協議價購暨最新修正土地徵收補償因應作業 (Y20130712C) -高雄班 《 預約下期

目標效益

  行政院於去年度核定正式施行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其中第30條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各項徵收補償市價查估之子法也陸續發布,此乃是我國土地徵收制度的重大變革,朝向落實土地正義之路向前邁進。

  實務上,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之差異為何?被徵收土地之補償標準為何?被徵收土地用途如有不同時,其補償地價標準是否有差異?相關法律對補償標準規定如有不同時,如何判定?協議市價之具體作業方式為何?協議市價與徵收市價差距過大時如何解決?…等諸多課題,解析實務作法與修法後之因應措施,有效提升相關業務人員專業能力,俾利往後土地取得與資產開發作業進行。


參訓對象 
 
  中央與地方政府各土地管理權責人員、公民營事業土地管理人員、壽險業、資產管理顧問、建設開發人員、對土地問題有興趣者。


【重劃土地徵收政策法規】 2013-【 活化資產永續財政D】土地取得 - 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暨最新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作法解析 (Y20130625C)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行政院於去年度核定正式施行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其中第30條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各項徵收補償市價查估之子法也陸續發布,此乃是我國土地徵收制度的重大變革,朝向落實土地正義之路向前邁進。

  實務上,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之差異為何?被徵收土地之補償標準為何?被徵收土地用途如有不同時,其補償地價標準是否有差異?相關法律對補償標準規定如有不同時,如何判定?…等諸多課題,解析實務作法與修法後因應措施,有效提升相關作業人員專業能力,俾利往後查估作業進行。


【重劃土地徵收政策法規】 2013-【台中班】土地取得-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暨最新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作法解析 (Y20130621A) -台中班 《 預約下期

  行政院於去年度核定正式施行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其中第30條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各項徵收補償市價查估之子法也陸續發布,此乃是我國土地徵收制度的重大變革,朝向落實土地正義之路向前邁進。

  實務上,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之差異為何?被徵收土地之補償標準為何?被徵收土地用途如有不同時,其補償地價標準是否有差異?相關法律對補償標準規定如有不同時,如何判定?…等諸多課題,解析實務作法與修法後因應措施,有效提升相關作業人員專業能力,俾利往後查估作業進行。

【重劃土地徵收政策法規】 2012-【高雄班】最新修法-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作法解析 (Y20120830A) -高雄班 《 預約下期

  由於公告土地現值與市價有相當差距,現行依公告土地現值為徵收補償之地價,土地所有權人無法以補償金額另購回同等性質之土地,以致常發生抗爭阻撓,不僅妨礙公共建設之推展,且造成土地所有權人蒙受過度之損失,實有失土地正義甚鉅。

  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確定將於今年8月1日正式上路!最新修正之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業經內政部於 101年6月5日以台內地字第1010199193號令訂定發布,未來政府徵收土地改採市價徵收補償,是我國土地徵收制度的重大變革,讓「保護特定農業區」、「避免徵收優良農地」及「市價徵收補償」等項目,朝向落實土地正義之路向前邁進。然實務上,被徵收土地之補償標準為何?被徵收土地用途如有不同時,其補償地價標準是否有差異?相關法律對補償標準規定如有不同時,如何判定?…等諸多課題,邀請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暨資深估價師,親自為您解析實務作法與修法後因應措施,有效提供相關業務人員提升執行能力。

跳至: 上一頁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