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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 第 1/1 頁,共計 27 筆資料 上一頁下一頁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5-採購進階研習【B】採購缺失行為、採購責任與權益保障 (Y20151016A)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參訓效益】

      目前各級機關與學校等採購需求單位,大多採用簡便且不易出錯的「最低標」方式,因其他採購方式相對較複雜,易發生疏失,甚至遭調查起訴。辦理工程採購的單位更常被以圖利他人罪嫌檢舉、調查、甚至起訴。透過加強法令觀念及採購實務訓練,將能避免誤踏法網,勇於任事,增加機關效率及提升國際競爭力,爰開辦本課程。
      為避免誤觸法網、屏除容易招致質疑之行為、正確運用最有利標辦理採購、提升遇到刑事調查起訴之權益保障,邀請中央採購稽核小組稽核委員江老師、中央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江老師、公共工程委員會張老師、故宮博物院張老師、國防部部聘律師徐律師等經歷之師資,透過本實務訓練課程,協助主會計人員與採購人員於不違反法律規定範圍內,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為專業判斷與適當決定,避免模糊空間同時減少缺失,從實務作業面認識「最有利標決標」、「異質最低標決標」、「後續擴充」、「變更設計」、「易招致質疑之採購缺失行為」、「起訴個案」,講座們全程以真實案例搭配實務經驗,將能協助參訓學員清楚認識採購責任,為適當之採購決定。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5-【採購責任篇】採購各階段執行風險預防與權益保障 (Y20150910A)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參訓效益】
     為協助貴機關培訓採購人員、開決標人員、監辦人員、驗收人員,依法正確辦理「開標審標決標」、「採購驗收」、「採購業務」作業,清楚了解公權力與相關責任,爰辦理本政府採購特訓專班。
      邀請資深律師與資深採購師資,以廿多年開標決標、履約驗收、申訴審議經驗,融合多年擔任稽核委員之實務,課程中法律觀念與真實案例交互應用解說,俾使貴機關正確辦理培訓相關業務人員熟悉職掌作業、清楚認識採購責任、避免錯誤缺失。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4-規劃請購、招標決標、履約驗收之採購責任、刑事責任與權益保障 (Y20140731B)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目的效益】
       依工程會函釋,採購人員之範圍係採廣義界定,「承辦採購人員」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招標、開標、審標、比價、議價、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爭議處理之人員及其主管;「監辦採購人員」則指監視機關辦理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之人員及其主管。換言之,承辦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主管等,均屬採購人員。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國營事業推動各項施政作為,同仁辦理採購或准駁案件,如何積極敬業服務?如何避免失職觸法?如何避免灰色地帶?負有採購責任?負有刑事責任?若需配合檢調機關調查時,如何因應…等,均是本課程規劃意旨與講授重點,期積極協助機關人員或因公涉訟人員,對採購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有正確認識,貫徹依法行政、保障權益。
【參訓對象】
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單位主管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4-規劃請購、招標決標、履約驗收之採購責任、刑事責任與權益保障 (Y20140626B)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目的效益】
  依工程會函釋(工程企字第09500420310號函),採購人員之範圍係採廣義界定,「承辦採購人員」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招標、開標、審標、比價、議價、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爭議處理之人員及其主管;「監辦採購人員」則指監視機關辦理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之人員及其主管。換言之,承辦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主管等,均屬採購人員。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推動各項施政作為及同仁辦理採購或准駁案件,如何積極敬業服務?如何避免失職觸法?若有需配合檢調機關約談調查時,如何因應…等,均是本課程規劃意旨與講授重點,期積極協助機關人員或因公涉訟人員,對採購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有正確認識,貫徹「依法行政」。

【參訓對象】
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單位主管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4-最有利標、後續擴充、變更計價--起訴個案與因公涉訟權益保障 (Y20140227B)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目標效益】
  採購人員執行公務職權業務中,有可能被處以行政、刑事之懲處,若因公涉訟接受檢調機關約談調查,應如何面對,依法配合調查或協助澄清,爰辦理本課程。
  機關推動各項施政作為及同仁辦理採購或准駁案件,如何積極敬業服務?如何避免失職觸法?若有需配合檢調機關約談調查時,如何因應、有何相關權益?均是本課程規劃與講授重點,期積極協助機關人員或因公涉訟人員,對刑事責任、檢調機關約談有正確的認識,並進而確保個人權益。

【參與對象】

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單位主管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3-規劃請購、招標決標、履約驗收之刑事責任認識與權益保障 (Y20131129B)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目的效益】
     依據工程會函釋(工程企字第09500420310號函),採購人員之範圍係採廣義界定,承辦採購人員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招標、開標、審標、比價、議價、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爭議處理之人員及其主管;監辦採購人員則指監視機關辦理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之人員及其主管。換言之,承辦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主管等,均屬採購人員。
     機關推動各項施政作為及同仁辦理採購或准駁案件,如何積極敬業服務?如何自我保護?如何避免失職觸法?若有需配合檢調機關約談調查時,如何因應、有何相關權益?均是本課程規劃與講授重點,期積極協助機關人員或因公涉訟人員,對刑事責任、檢調機關約談有正確的認識,並進而確保個人權益。


【參訓對象】
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單位主管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3-規劃請購、招標決標、履約驗收 - 之刑事責任認識與權益保障 (Y20130925A)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目的效益】

  依據工程會函釋(工程企字第09500420310號函),採購人員之範圍係採廣義界定,承辦採購人員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招標、開標、審標、比價、議價、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爭議處理之人員及其主管;監辦採購人員則指監視機關辦理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之人員及其主管。換言之,承辦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主管等,均屬採購人員。

  機關推動各項施政作為及同仁辦理採購或准駁案件,如何積極敬業服務?如何自我保護?如何避免失職觸法?若有需配合檢調機關約談調查時,如何因應、有何相關權益?均是本課程規劃與講授重點,期積極協助機關人員或因公涉訟人員,對刑事責任、檢調機關約談有正確的認識,並進而確保個人權益。

【參訓對象】

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單位主管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3-規劃請購、招標決標、履約驗收 - 之刑事責任認識與權益保障 (Y20130822C)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目的效益】

  依據工程會函釋(工程企字第09500420310號函),採購人員之範圍係採廣義界定,承辦採購人員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招標、開標、審標、比價、議價、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爭議處理之人員及其主管;監辦採購人員則指監視機關辦理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之人員及其主管。換言之,承辦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主管等,均屬採購人員。

  機關推動各項施政作為及同仁辦理採購或准駁案件,如何積極敬業服務?如何自我保護?如何避免失職觸法?若有需配合檢調機關約談調查時,如何因應、有何相關權益?均是本課程規劃與講授重點,期積極協助機關人員或因公涉訟人員,對刑事責任、檢調機關約談有正確的認識,並進而確保個人權益。

【參訓對象】

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單位主管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3-各階段採購作業刑事責任預防與檢調機關約談調查之權益保障 (Y20130625B)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依據工程會函釋(工程企字第09500420310號函),採購人員之範圍係採廣義界定,承辦採購人員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招標、開標、審標、比價、議價、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爭議處理之人員及其主管;監辦採購人員則指監視機關辦理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之人員及其主管。換言之,承辦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主管等,均屬採購人員。
    
      機關推動各項施政作為及同仁辦理採購或准駁案件,如何積極敬業服務?如何自我保護?如何避免失職觸法?若有需配合檢調機關約談調查時,如何因應、有何相關權益?均是本課程規劃與講授重點,期積極協助機關人員或因公涉訟人員,對刑事責任、檢調機關約談有正確的認識,並進而確保個人權益。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3-【高雄班】 採購人員應知刑事責任預防與權益保障 (Y20130614B) -高雄班 《 預約下期

 

     依據工程會函釋(工程企字第09500420310號函),採購人員之範圍係採廣義界定,承辦採購人員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招標、開標、審標、比價、議價、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爭議處理之人員及其主管;監辦採購人員則指監視機關辦理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之人員及其主管。換言之,承辦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主管等,均屬採購人員。
    

     機關推動各項施政作為及同仁辦理採購或准駁案件,如何積極敬業服務?如何自我保護?如何避免失職觸法?若有需配合檢調機關約談調查時,如何因應、有何相關權益?均是本課程規劃與講授重點,希冀建立採購人員正確觀念,瞭解採購業務各階段可能發生之弊端手法與防範措施,進而依法行政、勇於任事。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3-採購刑事責任認識與檢調機關約談調查之權益保障 (Y20130426C)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依據工程會函釋(工程企字第09500420310號函),採購人員之範圍係採廣義界定,承辦採購人員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招標、開標、審標、比價、議價、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爭議處理之人員及其主管;監辦採購人員則指監視機關辦理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之人員及其主管。換言之,承辦處理訂定招標文件、履約管理、驗收業務、爭議處理業務人員、官派評選委員、工作小組成員及其主管等,均屬採購人員。


  機關推動各項施政作為及同仁辦理採購或准駁案件,如何積極敬業服務?如何自我保護?如何避免失職觸法?若有需配合檢調機關約談調查時,如何因應、有何相關權益?均是本課程規劃與講授重點,期積極協助機關人員或因公涉訟人員,對刑事責任、檢調機關約談有正確的認識,並進而確保個人權益。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3-【高雄班】辦理採購業務之刑事責任預防與權益保障 (Y20130322B) -高雄班 《 預約下期

  工程會於元月份指出,將由法務部檢察司、廉政署及工程會共同組成「政府採購聯合稽核平台」,透過政府採購異常案件資訊分享及異常案件篩選過程研判所涉政府採購缺失係屬行政疏失抑或已構成違法行為,並應移廉政署或檢調機關偵辦。

  如何適時澄清還予公務人員清白與公道,爰辦理本講習。本講習全程以實際發生之案例與判決作探討,希冀透過本課程建立採購人員正確之觀念,瞭解採購業務各階段可能發生之弊端手法與防範措施、何時應所當為、何者限制禁止、或應如何即時處置事件狀況,方謂適切合宜,進而依法行政、勇於任事。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2-如何預防採購與驗收之刑事責任與因公涉訟權益保護須知 (Y20120918A)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採購人員辦理採購與驗收業務,於公務上與廠商民眾有所接觸,其接觸或因業務及事實情況所必須,但亦有非常情所需要而可避免者,所以,何時應所當為?何者限制禁止?應如何立即處置事件狀況,才是適切合宜?面對「請託關說」、「贈受財物」、「飲宴應酬」、「要約行賄」、「恐嚇威脅」、「圍標綁標」等事件時如何『依法因應處置?』
 
  本中心邀請國內前十大律師事務所之資深律師團隊群,針對「機關採購人員」與「非機關採購人員」辦理採購與驗收時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以及國家偵查權發動時之可能作為,提供最專業與實務可應用之法律建議;具體解析法律規定之適用,以及刑事偵查程序如何進行等兩項議題,俾使學員於辦理採購與驗收時,遵循政府採購法令及相關作業規章,積極興利便民,知道如何保護自己避免觸法;同時對刑事訴訟偵查權之運作能有更清楚之瞭解,進而在面臨相關爭議時,得據以主張,維護權益。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2-如何預防採購與驗收之刑事責任與因公涉訟權益保護須知 (Y20120330A)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鑑於採購人員辦理採購與驗收業務,必然在公務上與廠商民眾有所接觸,其接觸或因業務及事實情況所必須,但亦有非常情所需要而可避免者,所以,何時應所當為?何者限制禁止?應如何立即處置事件狀況,才是適切合宜?面對「請託關說」、「贈受財物」、「飲宴應酬」、「要約行賄」、「恐嚇威脅」、「圍標綁標」等事件時如何『依法因應處置?』
       本中心邀請國內前十大律師事務所之資深律師團隊群,針對「機關採購人員」與「非機關採購人員」辦理採購與驗收時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以及國家偵查權發動時之可能作為,提供最專業與實務可應用之法律建議;具體解析法律規定之適用,以及刑事偵查程序如何進行等兩項議題,俾使學員於辦理採購與驗收時,遵循政府採購法令及相關作業規章,積極興利便民,知道如何保護自己避免觸法;同時對刑事訴訟偵查權之運作能有更清楚之瞭解,進而在面臨相關爭議時,得據以主張,維護權益。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1-採購人員辦理採購之刑事責任預防與權益保障 (Y20111221B)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政府採購制度,乃依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執行,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以確保採購品質;然,辦理採購作業時,何時應所當為、何者限制禁止、或應如何即時處置事件狀況,方謂適切合宜?發生恐嚇威脅、圍標綁標等事件時,如何因應處置?如何避免失職觸法?
       貪汙治罪條例於今年度民國100年6月29日修正時,特增訂第11條第2項「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究竟,採購相關作為是便民還是圖利?行政裁量之灰色空間往往是一線之隔,實有深入了解之必要。是以,本課程將剖析「侵害國家法益」之構成要件,辦理採購案件易誤觸之違法行為,全程輔以實際發生之案例與最高法院判決作探討,希冀透過本課程學習,建立採購人員正確之觀念,瞭解採購業務各階段可能發生之弊端手法與防範措施、依法行政、勇於任事、廉潔自持,進而影響政府整體部門之風氣,以「廉政」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1-政府採購刑事責任避免與偵查程序權益須知 (Y20110720A)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有關政府採購案件,辦理採購業務人員與承攬廠商間,因業務關係無可避免而有所接觸,其間可能衍生出相關之刑事問題,此向為我國檢調單位偵查犯罪之重點,而辦理政府採購人員常因「不知法」或「不了解」而誤觸法網,然法律不因當事人不知法律而不予處罰。因此,採購業務相關人員實有必要瞭解採購業務所涉及之法律與責任問題,以維護個人權益。
      本課程針對辦理採購業務人員有關之刑事責任,以及國家偵查權發動時之可能作為,為學員進行完整解析,藉由實務觀點出發,具體說明法律規定之適用,以及刑事偵查程序如何進行等兩項議題,使學員於辦理採購業務,知道如何保護自己避免觸法;同時對刑事訴訟偵查權之運作能有瞭解,進而在面臨相關爭議時,得據以主張,維護自身權益。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0-(南部班)辦理採購業務之刑事爭議預防與權益保護須知 (Y20101108A) -高雄班 《 預約下期
      辦理採購業務時,公務機關與廠商間無法避免有業務上之往來。本課程特為您詳細解析:辦理採購作業時,何時應所當為、何者限制禁止、或應如何即時處置事件狀況,方謂適切合宜?發生恐嚇威脅、圍標綁標等事件時,如何因應處置?如何避免失職觸法?讓您避開模糊爭議之灰色地帶。
      希冀透過本講習,建立採購人員正確之觀念,瞭解採購業務各階段可能發生之弊端手法與防範措施、依法行政、勇於任事、廉潔自持、保障權益,進而影響政府整體部門之風氣,以「廉政」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0-(南部班)辦理採購業務之刑事爭議預防與權益保護須知 (Y20101022A) -高雄班 《 預約下期
      辦理採購業務時,公務機關與廠商間無法避免有業務上之往來。本課程特為您詳細解析:辦理採購作業時,何時應所當為、何者限制禁止、或應如何即時處置事件狀況,方謂適切合宜?發生恐嚇威脅、圍標綁標等事件時,如何因應處置?如何避免失職觸法?讓您避開模糊爭議之灰色地帶。
      希冀透過本講習,建立採購人員正確之觀念,瞭解採購業務各階段可能發生之弊端手法與防範措施、依法行政、勇於任事、廉潔自持、保障權益,進而影響政府整體部門之風氣,以「廉政」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0-辦理採購業務之刑事責任與權益保護須知 (Y20100902A)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辦理採購業務時,公務機關與廠商間無法避免有業務上之往來。本課程特為您詳細解析:辦理採購作業時,何時應所當為、何者限制禁止、或應如何即時處置事件狀況,方謂適切合宜?發生恐嚇威脅、圍標綁標等事件時,如何因應處置?如何避免失職觸法?讓您避開模糊爭議之灰色地帶。
      希冀透過本講習,建立採購人員正確之觀念,瞭解採購業務各階段可能發生之弊端手法與防範措施、依法行政、勇於任事、廉潔自持、保障權益,進而影響政府整體部門之風氣,以「廉政」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採購各階段可能發生之弊端手法與防範措施 
     ●身為採購經辦人員,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如何應對「檢調訊問」、「傳訊作證」 
     ●機關採購人員常見刑事責任解析 
     ●被傳當「證人」,是不是一定要出庭?不出庭會怎樣? 
     ●出庭作證要準備什麼? 交互詰問要注意什麼?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10-辦理採購業務之刑事責任與權益保護須知 (Y20100319A)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法務部表示:自89年7 月至98 年5 月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107個月以來,確定判決定罪率達60.21%。由於國家刑事偵查權發動及其偵查程序、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皆有明文規範;然辦理採購業務時,公務機關與承攬廠商間無法避免有所接觸,為使相關人員瞭解採購業務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本課程特為您詳細解析:辦理採購作業時,何時應所當為、何者限制禁止、或應如何即時處置事件狀況,方謂適切合宜?發生恐嚇威脅、圍標綁標等事件時,如何因應處置?如何避免失職觸法?讓您避開模糊爭議之灰色地帶。希冀透過課程學習,建立採購人員正確之觀念,瞭解採購業務各階段可能發生之弊端手法與防範措施、依法行政、勇於任事、廉潔自持,進而影響政府整體部門之風氣,以「廉政」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09-工程人員於刑事責任之法務須知與權益保護 (Y20090730A)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政府採購案件所衍生之刑事爭議,向為我國檢調單位偵查犯罪之重點,工程人員平日忙於工程施作,難有機會閱讀相關法律書籍以了解自身可能面臨之風險,故常因「不知法」或不了解程序的重要性而誤觸法網;然法律明訂不可因當事人不知法而免於刑罰,因此相關人員實有必要瞭解處理公務所涉及之法律責任問題,以維護個人法權。本課程特針對與工程人員有關之刑事責任,以及國家偵查權發動時之可能作為,為學員進行完整介紹,使能臨事不變,保障權益。本課程由實務觀點出發,分別介紹工程人員之刑事責任,以及刑事偵查程序兩項議題。前者按工程人員不同之身分及職務,說明可能面臨之犯罪,並以相關實例深入淺出地說明工程人員常見之刑事責任;後者則以時間軸線為據,逐項逐時說明檢調發動偵查程序之個別階段以及相關作為,使學員對我國刑事訴訟偵查權之運作能有初步理解,進而在面臨相關刑事爭議時,得據以主張權利,維護自身人權。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09-辦理採購業務之刑事責任預防與權益保障須知 (Y20090618B)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法務部2009/3/30表示:自97年6 月至98年2月,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貪瀆起訴案件計388件,確定判決定罪率達67.03%。由於國家刑事偵查權發動及其偵查程序、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皆有明文規範,以期符合採購法立法原意與民眾對廉能政風深切期望;然辦理採購業務時,公務機關與承攬廠商間無法避免有所接觸,為使相關人員瞭解採購業務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勇於任事廉潔自持,本課程特為您詳細解析:辦理採購作業時,何者限制禁止?如何為所應為?發生恐嚇威脅、圍標綁標等事件時,如何因應處置?如何避免失職觸法?讓您避開模糊爭議之灰色地帶。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09-高雄班-機關業主辦理採購業務之「刑事責任」須知 (Y20090508C) -高雄班 《 預約下期
法務部2009/3/30表示:自97年6 月至98年2月,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貪瀆起訴案件計388件,確定判決定罪率達67.03%。由於國家刑事偵查權發動及其偵查程序、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皆有明文規範,以期符合採購法立法原意與民眾對廉能政風深切期望;然辦理採購業務時,公務機關與承攬廠商間無法避免有所接觸,為使相關人員瞭解採購業務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勇於任事廉潔自持,本課程特為您詳細解析:辦理採購作業時,何者限制禁止?如何為所應為?以及發生請託關說、贈予財物、飲宴應酬、要約行賄、恐嚇威脅、圍標綁標等事件時,如何因應處置?如何避免失職觸法?讓您避開模糊爭議之灰色地帶。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09-工程機關人員刑事責任認識與權益保障 (Y20090107A)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政府採購案件所衍生之刑事爭議,向為我國檢調單位偵查犯罪之重點,工程人員平日忙於工程施作,難有機會閱讀相關法律書籍以了解自身可能面臨之風險,故常因「不知法」或不了解程序的重要性而誤觸法網;然法律明訂不可因當事人不知法而免於刑罰,因此相關人員實有必要瞭解處理公務所涉及之法律責任問題,以維護個人法權。

本課程特針對與工程人員有關之刑事責任,以及國家偵查權發動時之可能作為,為學員進行完整介紹,使能臨事不變,保障權益。本課程由實務觀點出發,分別介紹工程人員之刑事責任,以及刑事偵查程序兩項議題。

前者按工程人員不同之身分及職務,說明可能面臨之犯罪,並以相關實例深入淺出地說明工程人員常見之刑事責任;後者則以時間軸線為據,逐項逐時說明檢調發動偵查程序之個別階段以及相關作為,使學員對我國刑事訴訟偵查權之運作能有初步理解,進而在面臨相關刑事爭議時,得據以主張權利,維護自身人權。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08-刑事爭議預防與如何面對檢調偵查實務 (Y20080910A)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政府採購案件所衍生之刑事爭議,向為我國檢調單位偵查犯罪之重點,工程人員平日忙於工程施作,難有機會閱讀相關法律書籍以了解自身可能面臨之風險,故常因「不知法」而誤觸法網;然法律明訂不可因當事人不知法而免於刑罰,因此相關人員實有必要瞭解處理公務所涉及之法律責任問題,以維護個人法權。

本課程特針對與工程人員有關之刑事責任,以及國家偵查權發動時之可能作為,為學員進行完整介紹,使能臨事不變,保障權益。本課程由實務觀點出發,分別介紹工程人員之刑事責任,以及刑事偵查程序兩項議題。前者按工程人員不同之身分及職務,說明可能面臨之犯罪,並以相關實例深入淺出地說明工程人員常見之刑事責任;後者則以時間軸線為據,逐項逐時說明檢調發動偵查程序之個別階段以及相關作為,使學員對我國刑事訴訟偵查權之運作能有初步理解,進而在面臨相關刑事爭議時,得據以主張權利,維護自身人權。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08-刑事爭議預防與如何面對檢調偵查實務講座 (Y20080326A)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政府採購案件所衍生之刑事爭議,向為我國檢調單位偵查犯罪之重點,工程人員平日忙於工程施作,難有機會撥冗閱讀相關之法律書籍,以了解自身可能面臨之法律風險;故常因「不知法」而誤觸法網,實屬可憫,然法律明訂不可因當事人不知法而免於刑罰,因此相關人員實有必要瞭解處理公務所涉及之法律責任問題,以維護個人法權。本永續國土建設工程講座特針對與工程人員有關之刑事責任,以及國家偵查權發動時之可能作為,為學員們進行完整介紹,使能臨事不變,保障權益。

【刑事爭議法令宣導】 2007-工程人員刑事爭議預防與如何面對檢調偵查實務講座 (Y20071019A) -台北班 《 預約下期
政府採購案件所衍伸之刑事案件,向為我國檢調單位偵查犯罪之重點,工程人員平日忙於工程施作,難有機會撥冗閱讀相關之法律書籍,以了解自身可能面臨之法律風險,本課程將透過六個小時內容充實的課程,將與工程人員有關之刑事責任,以及國家偵查權發動時之可能作為,為學員們進行完整介紹,使能臨事不變,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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