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公私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法令解析:特邀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為您解析-國有地更新處理原則 (Y20090423A) -台北班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專業人才協會.中華國土建設人才育成中心 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天下遠見讀書俱樂部 專題.課程.表演.講座.簽書會.研討會 日期:2009/4/23(四) 至 2009/4/23(四) 專題.課程.表演.講座.簽書會.研討會 時間:09:10-16:30 專題.課程.表演.講座.簽書會.研討會 優惠截止日期:2009/4/16 |
專題.課程.表演.講座.簽書會.研討會 暫定 國立台灣大學進修推廣部(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07號-近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 專題.課程.表演.講座.簽書會.研討會 時數:1天 專題.課程.表演.講座.簽書會.研討會 時數:6個小時 |
專題.課程.表演.講座.簽書會.研討會-企劃宗旨:
都市更新為當前政府重大振興經濟措施之一,為發揮公有土地協助推動都市更新政策之助力角色,財政部已全面檢討「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並於98年1月10日修正發布,為此本中心特邀請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與營建署前副組長,於第一時間為您解析「更新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與「都市更新法令」。
都市更新地區〈單元〉範圍內公有或公營事業土地往往是實施都市更新事業的重要關鍵,它影響了更新事業進行的時程,更主宰了國家都市更新政策之成效,各方極為重視。不可否認的,縱然更新地區〈單元〉百分之百是公有或公營事業土地,但因管理機關不同,統合有其困難度,更何況公私有土地夾雜,要能順利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其困難度更高。如何能化解?國內外經驗告訴我們:靠的是不斷地溝通協調始能達成。惟溝通協調能否順利,繫之協調者對都市更新法令認知程度,因此,無論是公有或公、私營事業土地管理者、或是ㄧ般私地主、以及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修正通過後,允許都市更新開發募集資金時,有意參與或購買受益憑證之信託、金融、保險業者等,應該要深化、暸解都市更新法令規定,以為未來參與工作做準備,更為掌握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與確保產權優勢奠定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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